1.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名下两套房产怎么缴费?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和房产税是两个概念,不动产登记是看你名下有几个不动产(房子、土地等)。房产税是属于奢侈品税,缴纳原则是: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型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到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家庭仅有的一套住宅,免征房产税。而且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还没有订立确切的时间,大家都估计还要四五年。而不动产登记是从今年3月1日开始进行的,是现在才开始进行登记的。它是为了房产税做前期准备工作的。
2. 自己买的商铺开店交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
自己买的商铺开店交房产税每年都要交的,应交房产税=购买商铺的金额*70%*1.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3. 用自己家里房子注册公司要不要给地税局上税?
需要交房产税。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即对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进行了界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如果不在征税范围内的房产不征房产税。
2、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用于开公司不在免征范围。
3、现行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种: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用自己的房子开公司应依据房产计税余值征税,税率为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因此,贵公司申报房产税时,一定得确定一个房屋原值,否则,主管地税机关有权核定房产原值。 拓展资料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
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资料来源::房产税)
4. 房地产开发商自用的房产要交什么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商品房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不需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9条“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不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转自用契税处理:不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六条规定,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出售,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赠与,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5. 商业用房营业如何交税?
商业用房,个人出租和企业出租税额是不同的,分别如下:
一、个人出租房屋(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 租赁土地建房要缴纳房产税吗?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7. 有人问购房时已交完税才发证?
有人问购房时已交完税才发证,现在另收房产税合理吗?
开征房产税是近五年来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尽管房产税征收问题饱受争议,但无论是从完善税制的角度,还是稳定房价的角度,房产税开征是势在必行。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开始房产税试点改革,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存在即合理,反正不管你觉得合不合理,国家既然出台了这样的政策,就是合理的,这样也是减少房屋的空置率,该交的还是要交啊。
转让税收一、契税:(受让人缴纳)
新建商品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
非居住新建商品房买卖:按房价的3%
存量住房买卖:按房价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为1.5%)
非居住存量房屋买卖:按房价的3%
交换:房屋交换差价支付方按差额的3%
赠与:按房地产评估价格的3%
预购商品房及其转让:按房价的3%(其中个人预购普通住房按房价的1.5%)预征
二、印花税:
1.合同印花税:
新建商品住房买卖、新建非居住商品房买卖:受让人按房价的0.03%;
存量住房买卖、非居住存量房屋买卖:买卖双方各按房价的0.05% 2.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房屋产权证每件五元
三、营业税(5.65%)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上海: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房屋出租、转租的税收:
出租、转租:不缴纳契税;租赁双方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印花税
个人出租居住:出租人按房屋租金的5% 缴纳综合税款
个人转租居住房屋:转租人按房屋租金的2.5%缴纳综合税款
单位出租房屋、个人出租非居住房屋:
营业税:按租金的5%(附加0.56%);
所得税:个人按收的20%,单位按33%(有优惠按优惠税率);
房产税:从事房地产租赁业务的企业租赁办公楼,按房产原值X80%X1.2%;其他按年租金收入12%。
一线城市房价上涨动力仍然强劲,但与过去相比,中央对房价上涨的容忍度提高,不轻易出手。从各种经济改革迹象来看,系统地解决经济增长中的房地产泡沫隐患是必然的政策取向。通过进行新型城镇化的投融资机制改革,实现地方政府财权、事权的相互匹配,彻底走出土地财政的泡沫化阴影。围绕这两个目标的税收改革、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等都将适时出台,为建立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做深层次的铺垫。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无论从完善税制的角度,还是促进房地产价格稳定的角度,开征房产税都是大势所趋。但从中国的客观现实来讲,开征房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征收范围的问题。在重庆的房产税方案中,最大的问题在于高档房的界定。而上海的方案只针对新增房地产,这就意味着存量不咎,以往拥有数套房产的人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而对新的购房人(他们可能正好是房屋的真正需求者)而言,加重了负担,会造成明显的社会不公。
其次是税率如何确定。假设房产税率很低,房地产价格上涨率高于该比率,则该税率对抑制房地产投机并无实质意义,房价还会继续上涨。如果税率过高,又会不利于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而中国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房地产业的发展。
三是房产价值评估问题。房产价值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和区位、房型、小区环境、周边环境、物业等等因素有关,如何动态地评估房屋价值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如果仔细评估,面对数以万计的不同房屋,准确机制将会耗费极高的社会成本。反过来说,如果只是大体分区确立房产基础价格,容易因为不公平而招致反对。另外,当房价评估不合理时,还要建立起相应的申诉程序。
房产税的开征,对于不断上涨的房价,无论是一记重拳,还是浮云,我们还不得而知。尽管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还是带给了我们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