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低值易耗品摊销时间,低值易耗品当期入账?
低值易耗品当期入账,可以在当期一次性摊销,主要适用于数量不多、金额不大的低值易耗品,优点是成本核算简便;也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法,即在入账当期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在领用当期再摊销其价值的一半,主要适用于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优点是成本核算和分摊比较均衡。
2. 企业耗品摊销时间?
企业低值易耗品摊销的时间,可以是领用的时候一次摊销,也可以是领用的时候摊销一半,报废的时候摊销另一半。
3. 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有没有最大限额?
有10万最大限额,这是新政策
4. 低值易耗品摊销一般分几期?
低值易耗品不同于固定资产,一般来说它的价值较低(在10元到2000元之间),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可以作为工具重复使用,但是易损耗。因此,财务上对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区别于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有三种方法,分别是: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一般情况下低值易耗品摊销多采用“五五摊销法”,也就分两次进行摊销,入账时摊销一半,报废时摊销一半的。
5. 电脑一般摊销几年啊?
电脑折旧年限——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公司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属于“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企业计提折旧一般采取“年限法”的较多,即“直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不高于5%的部分,由企业自行确定,需要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取消备案权后,为防止企业随意降低残值比例,提高固定资产折旧额,企业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前,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
6.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1)一次摊销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比较短、容易损坏、破碎、而且一次领用不多的低值易耗品。正因为它价值较低,数量不多,所以一次全部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也不会对本期的利润造成太大的影响。
(2)分期摊销法
采用这种方法时,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先计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根据低值易耗品价值和耐用期限计算每期摊销额,分期摊入各期有关成本、费用账户。
适用范围:适用于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因为价值较高,所以不能一次性计入当期的费用,根据使用期限分期摊销,又不会导致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较长。
账务处理:
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报废进: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原材料(回收的残值)
贷:待摊费用
(3)五五摊销法
采用这种方法在领用时按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进行摊销,报废时,摊销其余的50%价值;然后现注销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已摊销的低值易耗品摊销额。需设置这样几明细科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
7. 低值易耗品正常使用年限?
主要看采用的记帐方法.通常财务采用的是五五摊销法.即在购入入帐时摊销一半,报废时摊销另一半,那么使用年限就是从购买之日到报废之日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