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转账支票怎么用,转账支票如何使用?
一、首先核对支票日期、金额、收款人名称。如果两个公司在同一家银行开户的,直接去银行写张进账单柜台办理即可。如果两个公司不是同一家银行的,支票反面背书人要盖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不会盖的话把这2个章带上,询问下银行工作人员怎么盖。
二、转帐支票可以开给个人,不过需要提供收款人个人结算存折帐号,没存折的让他/她去开个,带个身份证开个号很快的。注意单位转个人用途有限制。可以填写的用途有:个人工资及福利支出,如劳务费,XX奖金、XX补助
2. 转账支票如何入账具体怎么操作?
支票的具体审查内容如下:卖方收到买方交来的支票后,首先应对支票进行审查,然后背书#8218;填写进账单#8218;一并交开户行办理入账即可。支票的具体审查内容如下:(1)支票是否用碳素墨水填写清晰。(2)支票的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①是否有签发单位的印鉴;
②大小写金额有无涂改;
③收款人是否是自己单位;
④支票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正确,两者是否相符。(3)查看支票的出票日期,看看截止存款日是否在支票的付款期内。(4)如果是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正确,是否连续。(5)填写进账单前,看是否加盖了自己单位预留银行印鉴。对受理的转账支票审查无误后,即可填制进账单,进账单一式三联,填写好进账单后连同支票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开户行审核无误后,会返回一联收账通知单,真实的划款单,过几天去银行取回(具体时间可咨询银行给你办理业务的人员)。有些企业怕对方签发的是空头支票,那么可以用“反存”的方式(也有人称此方法为“倒进账”)。就是在收到支票后,直接去付款单位(买方)的开户银行存支票,填写一张进账单交到对方的开户行,具体操作直接询问办理业务的银行人员。过几天,去公司开户行取本次的进账单即可。
3. 转账支票下账的方式?
转账支票的入账方法是背面背书,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到收款人的开户行,填写进账单;把背书后的支票和进账单一起交给收款人开户行的柜员;银行盖章后,给回联;跨行的2天后到账;同行的即时到账。如果支票倒进,可以到付款方开户行填写进账单进账。
4. 转账支票怎样入账?
首先要审查转账支票填开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1、日期大写。
2、小写和大写金额相符,书写正确规范。
3、用途符合规定,特别是现金支票用途只能是:备用金、差旅费、劳务费)。
4、收款单位:全称,也可授权补记。
5、支票在有效期内,例如收到支票是1月15日的,最早应该是1月6日签发的。
6、付款行名称:用小条章,不得手写(通常是购买空白支票时银行盖好的)。
7、签发人账号也同上。
8、只能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9、是否背书转染,背书是否正确,是否连续。交银行入账1、填进账单,一式三联。2、转账支票送交银行有两种方式:(1)交到收款人的开户银行,收款人需要盖章背书,支票的背书栏填上收款方开户行,下栏写委托收款。并在背书框内盖上银行预留印章,即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2)若担心对方签发的是空头支票,也可以去付款方的开户银行存支票,此时支票不需要背书。
5. 会计电算化上怎么弄转账支票?
一、借转账支票时暂不作账务处理。收到销售方的商业发票后,根据商业发票在转账支票存根联填写相关内容。出纳在收到交回的转账支票存根联并与发票核对相符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二、解释:
在经济活动中,部分采购交易的金额往往不能事先确定。为方便使用支票采购交易,《票据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支票上的全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6. 转账支票用途?
转帐支票的用途可以写:贷款、购物、房租、退款、保险金、公积金、加工费等等。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按真实用途填写就可以。转账支票一定要注意有效期限。正常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10天。超过付款期,银行不予受理。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你谢谢。
7. 能直接到银行拿钱吗?
现金支票是可以直接到银行拿钱 无论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都可以使用支票。 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支票分类:
1.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2.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为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
3.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帐"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支票上必须记载的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出票人签发支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签发支票时,应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将支票上的各要素填写齐全,并在支票上加盖其预留信用社签章。 2.出票人预留信用社的签章是信用社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信用社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信用社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信用社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信用社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信用社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4.支票的日期、金额、收款人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支票上记载的其它事项更改的,必须由原记载人签章。但支票上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5.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转帐的支票可以根据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1.支票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 2.出票人在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支票不得转让。 3.背书转让必须连续,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支票的持票人可按下列要求提示付款: 1.支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信用社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2.收款人持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到出票人开户银行支取现金。 3.出票人签发用于转帐的支票,可由持票人委托开户信用社收款并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处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背书人"栏记载开户信用社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帐单送交开户信用社。